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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堂罡律师受聘担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实务导师

发布者:西湖律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3日 浏览:28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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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日下午,法学院实务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座谈会在文一324会议室隆重举行,法学院院长方立新教授、副院长邵亚萍副教授、院长助理李海龙副教授、新聘实务导师代表以及法学院法律职业实训基地各机构指导老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聘任的14位实务导师均是来自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单位的骨干,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在聘任仪式上,法学院院长方立新教授为出席会议的新聘实务导师代表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柴志峰检察官、下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恒超法官、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朱小琼法官、浙江君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刚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嗣云律师、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堂罡律师一一颁发聘书。

在随后举行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座谈会上,邵亚萍副院长首先向各位实务导师介绍了法学院法律职业实训基地的发展历史、运行现状以及未来的建设规划。各实务导师代表在对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也从转变实训方式、优化实践课程、打造精品实训项目、提升法律职业素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最后,方立新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对各位实务导师百忙之中出席会议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实务导师们提出的中肯意见,同时也期望在今后的合作中,实务导师们高度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法学院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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